关于2009年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2011-11-26
关于2009年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评审时间2009年9月——2010年1月)
各处、科室、黄埔院区、东山院区:
根据学校通知精神,我院2009年评聘卫生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现已全面启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参加学校统一评聘的人员:
1、附属医院固定编制、流动编制人员(不含专科培训医师)申报评审教医研、护技药相应岗位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教学或科研岗位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2、参加国家“以考代评”,或通过学校评审取得任职资格,以及在外单位取得任职资格后,正式调入医院工作满1年以上,申请聘任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二) 院内合同卫生技术人员:
由医院参照学校固定编制人员评审方法、规定和程序,并依照合同约定、岗位要求、学术水平、业绩条件等择优给予聘任。
二、相关文件及部分表格请通过以下途径下载:
医院网站→下载专区→2009卫生系列晋升工作相关表格、文件(用户名zsyy密码2009)
三、业务考核:
申报晋升、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完成学校统一组织的业务考核。2009年以前取得护技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面试合格成绩且在有效期内的,除按规定测算工作量外,不再参加新的专业技能考核。
四、各类附件列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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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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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关注此内容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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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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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晋升工作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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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申报晋升、聘任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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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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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晋升材料准备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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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6]629号)精神,初级(含“以考代评”申请聘任,下同)评审费每人280元;中级评审费每人450元;高级评审费每人580元,高级论著鉴定费:申报晋升、转评正高,每人300元;申报晋升、转评副高,每人200元。各附属医院统一代收后,按规定上交财务,专款专用。
凡申请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通过学校评审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待聘专业技术职务、在外单位取得任职资格或受聘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首聘或续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均不收取评审费。
联系电话:8810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人事处
2009年9月14日
附件一:
2009年晋升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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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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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24日
门诊楼十七楼中会议室(电话:8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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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领取材料袋:
(一)个人到曾宪梓楼7楼人事科,领取材料袋、填写报名表。
(二)下载相应系列、级别的电子表格,再按照《送审材料目录表》、《2009年卫生系列人员晋升材料准备》的要求填写表格、装订材料。
(三)将装订好的申报材料复印件、各类表格装回材料袋,于9月21-24日交到门诊楼十七楼中会议室。
注:所有下载的表格须严格按照原有版式填写,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表格填写项目、排版格式、页码等设置。
二、送审代表作(9月21-25日,逾期不候):
1、申报、转评高级职务者填写《附属医院卫生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资格论文送审申请表》(正高一式3份、副高一式2份)并将此表贴在信封袋上。
2、申报、转评正高级资格须提交《附属医院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论著送审同行专家评价意见》一式3份;申报、转评副高级资格须提交此表一式2份。
3、由本人将第一作者代表作论著原件、复印件使用大信封装袋,并交人事科审核(申报正高提交代表作3篇,一式3份;转评正高提交代表作2篇,一式3份;转评及申报副高提交代表作2篇,一式2份)。
注:①清样不予送审,送审论著为外文的学校建议附上中文译文;②送审论文须注明申报何种专业技术职务,不可只写申报副高或正高;③论文评审结果的有效期为两年,过期须重新送审。④若论文评审结果尚在有效期内,但个人要求重新送审的也可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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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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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破格外语口语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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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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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科研、教学业绩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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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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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教医研、护技药系列业务考核(由学校医管处布置,医院医务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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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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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资格审核(由医院资格审核小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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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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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评审材料的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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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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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申报正、副高级资格人员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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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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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学科评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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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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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召开中评委会,评审通过正高、副高、中初级资格人选;召开院聘任委员会,评审通过“以考代评”等人员聘任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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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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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通过中初级资格及聘任人员名单,并上报通过正、副高级资格及聘任高级职务人员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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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上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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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高评委会并公示通过高级资格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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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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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发文公布高级技术职务名单,医院发文公布中初级技术职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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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2009年晋升材料准备注意事项
各位申报晋升、聘任的同事:
为了确保晋升、聘任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上交材料的规范性,减少错漏、提高效率,现将学校要求及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相关文件及部分表格请通过以下途径下载:
医院首页—→下载专区—→2009卫生系列晋升相关表格、文件(用户名zsyy、密码2009)。
二、提交材料要求:
(一)《推荐表》、《计分表》等表格及业绩材料为专家评委在整个评审过程中的重要依据,请严格按照《送审材料目录》及注意事项填表、装订材料,并于9月21日——24日(逾期不候)提交到门诊楼十七楼中会议室,以上所有资料均须用发放的材料袋装回,复印件须由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方为有效。
(二)填表要求:①所有下载的电子表格不得手写,须根据学校统一要求,严格按照原有版式填写,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表格栏目名称、排版格式、页码等设置,若原表格所留空位不够,可将无相关业绩的空格删除、调小字体及行间距、调整表格宽度(不得“跑页“)或按照相应栏目内容制作附表,附在原表之后。③《中山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为档案存放表格,必须手写,不得涂改。④填写推荐表、计分表等表格时,表中的科研业绩填写顺序必须与下述材料装订顺序一致。不能出现“在白纸上打印后再剪裁粘贴”的情况。②
(三)送审代表作(9月21-27日,逾期不候)
①清样不予送审,送审论著为外文的学校建议附上中文译文;②送审论文须注明申报何种专业技术职务,不可只写申报副高或正高;③论文评审结果的有效期为两年,过期须重新送审,尚在有效期内的,可根据个人要求重新送审。④请使用大信封装袋,信封封面粘贴《申报高级资格论著送审申请表》。
(四)科研业绩材料装订顺序(须按顺序装订,以免影响计分、评审)
①第一册:所有基金(先按排名再按级别先后) 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SCI论著 第一作者SCI摘登
第一作者SCI摘要 第一作者中文论著 第一作者中文摘登、摘要 所有编著 所有成果、
专利证书(按排名先后);
②第二册:第二作者SCI、中文论著 第三作者SCI、中文论著 第四、五作者SCI论著;
③论文的先后顺序须按照“论著、摘登、摘要”排列,且在每一类中应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列,即将最
好的业绩放在前面而非按发表时间先后;
④上述两册材料必须在首页上列清材料目录单,并编好页码,装订成A4大小。
三、业绩材料的收取共分三次进行:
第一次:9月21——24日提交9月前(含9月)所有业绩材料(须按要求装订成册)。如果9月份以前的业绩材料本次没有提交,此后不受理补交;
第二次:11月17――20日补充9月份以后所取得的业绩材料,并统一补计分;
第三次:中评委会议结束后,申报正高职务人员如有新的业绩材料可再次补充。
四、急诊工作量须由急诊科出具证明。院区轮派证明由人事科提供。
特此提示,敬请注意!谢谢配合!
中山一院人事处
2009年9月14日